根據《濟南市高層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補貼申請發放實施細則》(濟人才辦發〔2020〕24號)要求,自2021年1月1日起,濟南市高層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補貼實行常態化受理,可通過濟南人才網(http://rc.jinan.gov.cn/)生活和租房補貼系統隨時申報。現就申報工作通告如下: 一、申報范圍及條件 (一)從市外引進,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A、B、C、D類人才,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: 1.人才家庭在濟無自有住房; 2.在濟實際租房居住。 人才家庭自有住房是指: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;承租的公有住房;已辦理網簽備案的住房;已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但未回遷的住房;已參加房改審批但未登記確權的住房;已享受貨幣拆遷政策未滿3年的住房;其他實際取得的住房。 (二)全日制博士、碩士研究生人才,包括:駐濟高校新引進的全球TOP200高校畢業的博士研究生;駐濟科研院所、醫療機構、市屬及各區(含代管鎮、街道的功能區管理機構)縣事業單位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;駐濟企業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、碩士研究生。上述人才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: 1.畢業時間不超過3年; 2.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(聘用合同),并在濟正常繳納社會保險。 本通告所稱企業,是指濟南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的各類企業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組織。 二、申報程序及材料 1.單位注冊。用人單位通過濟南人才網(http://rc.jinan.gov.cn/)注冊單位賬號,登錄后在人員和職位管理系統添加單位人員信息,并為其開通申報賬號。進入在線申報系統中生活補貼申報模塊,填報單位類型,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開通申報權限。 2.個人申報。申請人登錄個人賬號,通過人才申報系統中生活補貼申報模塊,填報個人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(國(境)外院校畢業生上傳教育部出具的《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書》的原件掃描件,A、B、C、D類人才上傳房屋租賃合同原件掃描件),提交至用人單位。 3.單位核實。用人單位核實確認申報材料后,按照屬地原則,提交至區縣人社部門審核。 三、有關要求 1.申請人應對照補貼申請條件如實申報。所在單位承諾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,不允許為非本單位人員申報。 2.申請人享受補貼期間,如發生單位變更或離職離濟等情況,所在單位應及時報告區縣人社部門。區縣人社部門匯總情況后,及時上報市人社部門。 3.各區縣人社部門應指定專人,即時受理。通過系統數據比對及人工核驗的方式,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核,并做好相關業務咨詢及服務工作。市人社部門負責安排專人,做好業務指導、系統支撐及信息匯總工作。 4.對弄虛作假冒領或者套取補貼的單位和個人,一經查實,追繳所發資金,通報有關部門,列入濟南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,按照有關文件規定,對失信行為進行聯合懲戒。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對因玩忽職守、審核把關不嚴造成不良影響的相關部門和人員,依法依規嚴肅問責,并給予通報。 5.高層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補貼與人才公寓、購房補貼不同時享受。已申請并享受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政策的,不再享受生活和租房補貼。 附件:1.各區縣人社部門受理咨詢電話 2.高層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補貼申報指南 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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